2009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安排
2009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报名时间为:3月20日至3月28日。
一、考务要求:
(一)考生报名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
3.1寸同版免冠近照4张,2寸照片1张;
4.《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填写《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生报名表》1份;
6.申报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的考生需提交由其工作单位开具的岗位工作年限证明,且需要进行综合评审。
(二)考生报名后,于考试前7日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报名机构领取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的,视为自动弃考。
(三)需要进行综合评审的考生,要详细阅读《2009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综合评审办法》,在报名时将论文或评审资料交到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并做好论文答辩准备。
(四)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考前辅导,考前辅导实行自愿原则,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各有关单位和考生可登陆大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工作网站,查询和下载《2009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生报名表》、《2009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2009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综合评审办法》、《2009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生报考条件》、《2009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和《全国统考申报汇总表》等相关资料。由单位统一组织报名的需报送《全国统考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及书面材料。
二、报名地点
地址: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位于大庆市开发区兴化街11号市人力资源市场楼3楼。
网址: www.dq.osta.org.cn。
咨询电话:6292026(传真),6292305。
具体内容请查阅: